江油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
(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
2020年6月9日,江油市人民医院主持召开了“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对该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和运行效果组织了验收。验收会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在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和听取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基础上,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专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江油市中坝镇纪念碑街中段30号。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的旧门诊楼(为四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4300 m2)、原放疗用房(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600 m2) .拆除后原址新建一栋13层(地下1层,地上12层)住院综合楼,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6229.56m2,建筑总高49.2m.项目建成后设置床位563张(其中将新增病床390张,从医院现有设施中转入病床173张) ,医院总床位数达990张。项目供水、供电、食堂、医疗垃圾收集暂存、办公生活垃圾收集等依托原有设施,本次工程同步新建处理能力25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2013年3月委托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编写了《江油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3年5月30日取得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对《江油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川环审批[2013]295号)批复,项目于2015年3月开始建设, 2016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运行正常,门诊量、住院病床数量达到验收监测要求。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8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工程同步新建处理能力250m³ /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的废水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和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新建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检验废水:该类废水用塑料桶收集中和后排入新建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医院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和柴油发电机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送至地面绿化带排放。
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废气通过自带的消烟除尘设备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楼项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包括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等设备,通过基脚减振、设备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等来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态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收集于医废暂存间暂存,交由绵阳市知仁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江油市环卫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进口和出口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氰化物、总余氯、粪大肠菌群的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有组织监测结果表明:油烟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3(GB18466-2005)。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噪声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厂界监测点,1#、2#、3#、4#、5#和6#点位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本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明:该项目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179 t/a,氨氮排放总量为0.893 t/a,满足环评批复的总量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通过调查分析,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八条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如下:
(1)项目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2)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4)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 (5)医院正在更换排污许可证: (6)本项目不存在分期建设情况: (7)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备、责令改正等;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项、遗漏,验收结论明确、合理;(9)项目不存在其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
综上,江油市人民医院新建住院综合楼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台账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202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