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
“第十一条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现就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轻质隔墙板生产线各一条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调试起止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轻质隔墙板生产线各一条
建设地点:成都市大邑县沙渠镇金成路71号
建设单位: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四川中谦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总投资1800万元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建设“轻质隔墙板生产线各一条”,生产轻质隔墙板50万m2/a。2019年12月由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轻质隔墙板生产线各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5月12日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轻质隔墙板生产线各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0年7月27日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0年7月27日-2020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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