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社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有厂房1座,内置尾渣资源化利用生产线1条,包括原料区、混料区、产品堆存区,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依托本公司已建的办公生活设施。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15922622771
内江瑞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尾渣资源化利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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