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远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料加工生产线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威远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威远县越溪镇古埝村10社(原为威远县碗厂镇古埝村10社)
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尾料加工生产线1条,年产碎石5万吨。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产品库房及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购置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各1台;皮带输送机5台等生产设备。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13438600467
威远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料加工生产线改造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威远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料加工生产线改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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