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远县越溪白石粉厂石灰石破碎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威远县越溪白石粉厂
建设地点:威远县越溪镇瑞林村11社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石灰石破碎生产线1条,包括振动给料机2台、颚式破碎机、中碎圆锥破碎机、细碎圆锥破碎机、冲击式破碎机、螺旋洗砂机各1台、振动筛分机3台、皮带输送机15台、废水处理系统1套,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年产砂石30万t(其中碎石22.5万t、机制砂7.5万t)。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唐总
联系电话:18783235818
威远县越溪白石粉厂石灰石破碎生产线项目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威远县越溪白石粉厂石灰石破碎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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