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远县宏辉沙石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威远县宏辉沙石加工厂
建设地点:威远县越溪镇(原碗厂镇)勇溪村1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原勤俭煤矿部分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建设砂石加工生产线1条,包括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各1台、绞砂机(螺旋洗砂机)2台、皮带输送机5台、废水处理系统1套,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年产碎石10万吨、机制砂5万吨。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曾总
联系电话:1838329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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