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谦有限公司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员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2020年度上半年工作已基本结束,为了做好公司员工2019-2020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度考核工作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实行,各部门抓紧部署实施,2020年12月5日前结束。
二、考核周期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0日
三、考核对象和实施部门
(一)考核对象包括:
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普通员工,主要指的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正式聘用的员工,不包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见习生等。
四、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
1.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部门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由个人年度业绩总结、考核指标评分项、上级部门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三部分组成。
2.普通员工考核内容
(1)综合类: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力、行政)
员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由员工个人年度业绩总结、考核指标评分项、上级单位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三项内容组成。
(2)技术类:检测部(分析组、采样组、报编员)
员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由员工个人年度业绩总结、考核指标评分项、上级单位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三项内容组成。
(3)市场类:业务运营部(业务人员、客服人员、技术人员)
员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由员工个人年度业绩总结、考核指标评分项、上级单位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三项内容组成。
(二)考核等次
中层干部、普通员工的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考核等次确定标准:
(1)考核结果为90分(含)以上为优秀。
(2)考核结果为90-80分(含)为称职。
(3)考核结果为80-70分(含)为基本称职。
(4)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下为不称职。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责任心不够强,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当年内被效能告诫1次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学习安排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6)当年请事(病)假天数超出《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规定的。
(7)当年试用期天数、产假天数超出1个月(含)的。
(8)其他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情形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需确定为基本称职:
(1)当年内被效能告诫2次的。
(2)不依法履行职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利用职便吃、拿、卡、要,经查属实的。
(4)履职不力,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低、达不到年度岗位任务要求的。
(5)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年度考核需确定为不称职:
(1)当年内效能告诫达3次的。
(2)作风散漫、纪律松散,经组织谈话、教育无转变的。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临阵逃脱,或不服从指挥安排无故脱岗的。
(4)负责人履职不力,导致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案件或严重工作失误的。
(5)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情形: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参加考核,只写评语。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1个月的工作人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累计超过3个月的,当年考核结果最多只能确定为基本称职。
(3)因公负伤人员住院治疗或按医嘱休养的时间不计入病假累计时间。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优秀等次比例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2.优秀等次人数的分布,中层干部2人、普通员工5人,共计7人。
(1)综合类: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员、行政人员、人力专员、质量管理员)
(2)技术类:检测部(分析组、采样组、报编员)
(3)市场类:业务运营部部(业务人员、客服人员、技技人员)
3.年度考核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这三类年度考核等次不做人数和比例限制。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1.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审定各级考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清福
副组长:廖志诚、周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总经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工作以及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负责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2)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受理员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由公司工会领导成员组成。
2.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考核指标自评(自评分仅供参考,不列入总评分)、所属大类部门员工评价(占10%)、当年上级单位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占20%)、考核指标领导评价(占70%)组成。
第一部分年度个人述职,即本年度的各目标的完成情况的,找出工作缺陷,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部分年度考核指标个人自评部分,个人自评分仅供参考,不计入总评分,填写完成后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三部分所属大类部门员工评价,由所属大类部门员工(原则上参与评价人数不少于所属大类在岗职工总数的70%,采用无记名测评)进行评价,取平均分为该项最终得分。
第四部分年度考核指标领导评价,由所属部门直接分管领导评价(占15%)、其他部门分管领导评价(各占10%)、总经理评价(占20%)、执行董事评价(占25%)组成。
(2)普通员工:个人述职、自评(自评分仅供参考,不列入总评分)、当年上级单位对所属大类考核情况(占20%)、考核指标所属部门负责人评价(占50%)、所属部门直接分管领导评价(30%)组成。
第一部分年度个人述职,即本年度的各目标的完成情况的,找出工作缺陷,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部分年度考核指标个人自评部分,个人自评分仅供参考,不计入总评分,填写完成后交综合管理部。
第三部分年度考核指标所属部门负责人评价,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考核材料回收
考核材料由被考核人员填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公司综合管理部(李达,联系电话:15680626527),逾期提交者视同放弃考核。
(4)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被考核者综合得分,确定被考核人最终年度考核等次。
七、考核实施
1.年度员工绩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配合。
2.具体进度计划安排暂定如下:
(1)中层干部考核:2020年11月15日前,被考核人完成个人述职、自评,并提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逾期视同放弃考核。
(2)普通员工考核:2020年11月15日前,被考核人完成个人述职、自评、所在部门负责评价,并提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逾期视同放弃考核。
(3)2020年11月20日前,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考核资料汇总和统计工作。
(4)2020年11月25日前,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中层干部的上级领导考核评价工作。
(5)2020年11月30日前,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
(6)2020年12月1日前,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年度考核结果上会材料。
(7)2019年12月5日前,召开2019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确定被考核人最终年度考核等次并宣布。
(8)具体以综合管理部通知和安排为准。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以2019年12月应发工资(不含满勤奖、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的2倍作为年终绩效奖金基数。优秀按年终绩效奖金基数的1.2倍发放(暂定),称职按年终绩效奖金基数的1倍发放(暂定),基本称职按年终绩效奖金基数的0.5倍发放(暂定),不称职的取消当年年终绩效奖金。若因年度考核结果滞后,待年度考核结果出来后,统一核算。对于2019年入职且已转正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提取。对于该年度调动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提取。
2.当年因违规违纪受处分,处分结果尚未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定等次的人员,当年年终绩效奖金暂缓发放,待处分结果、考核等次确定后,统一核算。
5.试用期、实习生、见习生不参与考核,按规定不享受年终绩效奖金。
九、其他
1.当年受纪律及警告处分的,当年按就高原则进行处罚,后续则不再重复扣罚绩效;若当年审查结果未出的,则年底暂缓发放当年绩效工资,待次年结果通报后,扣除相应处罚后发放绩效工资差额。
2.涉及重大安全事故、廉政方面问题,其年终绩效工资发放暂停,领导小组通过一事一议核对发放方案。
3.当年被上级行业主管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经考评领导小组评审确认后,一项加2分。
4、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及业绩目标未按期完成的情况说明,及经客户确认的反馈意见表。
5.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四川中谦检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2019中层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表
2.2019普通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表。
四川中谦检测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